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6月15日10时起至2026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关于南京市栖霞区环陵路101号地下车库地下一层1368号车位 (实地标号为该小区350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通化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通化县经济开发区河口村人参市场五期6号楼(商05)、权证号为(2021)通化县不动产权第0002586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讲堂路18号(福马路南侧与晋安南路东侧交叉处)福晟•钱隆大第1#-9#楼连体地下室地下1层309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山海路65号附1号2-6(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杨路266号9幢32-4号房屋、权证号为渝(2016)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1046529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法院关于NB1332:HT630旧藏角质龙龟酒具一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法院关于NB549:XY1287刺绣首饰盒内珍藏老牛骨镶嵌转轮护身符手串(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近年来,宁德市蕉城区积极践行“多上几个大项目,多抱几个‘金娃娃’”的嘱托,成功跻身全国百强区、全国工业百强区、全国创新百强区。在这片高质量发展的热土上,蕉城区人民法院紧扣辖区产业特色,创新推出“穿透式、靶向式、延伸式”司法服务,以法治“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为辖区企业行稳致远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破产重整时候财务人员的工作怎么处理?专业实操指南(含案例)
可以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的六种情形
执行法院基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申请,因此作出终结执行裁定。该裁定是基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原因而终结执行,实际属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范畴。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该行为并不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和执行依据执行力,亦不代表执行程序彻底终结,执行案件实际仍处于“执行过程”中。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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