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的管理人由谁指定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重新编制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东莞首个破产案件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上线
破旧立新 | 破产热点速递
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公众号
了解行业 获取新知 | 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结合北京法院工作实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决定重新编制北京市企业破产案件机构管理人名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北京市破产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重点解读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优化营商环境路线图:开放电力电信准入、出台破产管理人考核办法
为了实现市场出清、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促使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国正在大力处置“僵尸企业”, 近年来破产案件数量剧增,其中包括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认定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中债权异议之诉的诉讼主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