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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6日

湘阴县人民法院关于湘阴县文星镇滨江路东侧(实勘为湘江水岸)201室商业服务的(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6 20:45:18 】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湘阴县人民法院


关于湘阴县文星镇滨江路东侧(实勘为湘江水岸)


201室商业服务的


变卖公告


湘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12210时至2024120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机构名称:湘阴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湘阴县文星镇滨江路东侧(实勘为湘江水岸)201室[权证号:湘(2018)湘阴县不动产权第0003028号];用途:商业服务;建筑面积:606.33平方米;分摊面积:88.17平方米;所在层数/总层数:2/7;房屋结构:钢混结构;竣工时间:2015年;拍卖标的物可移动电器、家具及财产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3251400.00元,变卖价:1800624.00元,变卖预缴款:1800624.00元,增价幅度:9000.00元,保证金:180000.00元(保证金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悔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特别提醒:1、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物的物业费交纳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咨询,并由买受人实际承担。


3、拍卖物第一层合并租赁做徐惟亿商号海悦厨具门店使用,第二层做仓储及商品展示用途,室内装修情况为毛坯。


4、拍卖成交后,湘阴县人民法院仅负责出具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文书,后续具体办证、交费等事宜由买受人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规定及具体要求自行跟进办理。


5、本院的司法拍卖,除本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为避免您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


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输、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即变卖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1800624.00),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如需看样请与法院委托机构联系:15074079796(刘女士)。


五、本次变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位处置该房产;变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变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在淘宝网相应标的物展示页面点击“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按提示缴纳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此次变卖的唯一方式,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在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7日内缴纳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及竞买标的,账户如下:


户名: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湘阴支行


账号:4300 1690 0660 5912 3456-019174


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标的名称以及本案执行案号(2023)湘0624执恢124号。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变卖款余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要提示:变卖标的变卖预缴金额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时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未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络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刘女士15074079796


举报监督电话:0730-2265723


承办法官:陈法官 13874025738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湘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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