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公司要申请破产,那我国的破产法企业破产公告由谁发
【发布时间:2024-01-04 21:47:12 】 【信息来源:华律】
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