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人民法院关于iphone13 promax手机一部(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iphone13 promax手机一部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24日16时至2024年1月25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案号:(2023)新2122执1718号
标的物:iphone13 promax手机一部;型号:iphone13 promax;内存:256GB;上市时间:2021年9月24日;购买日期:2021年9月1日;瑕疵情况:本院未掌握该手机ID账户密码,不确定原ID账号是否能退出登录。
起拍价:2520元;保证金:500元;增价幅度:2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及隐形瑕疵担保责任。手机内可能存在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买受人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若拍卖成交,需买受人自行到本院领取,若无法到本院领取的,可邮寄,但邮寄过程中标的物丢失,损毁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交付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邮寄等)及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丢失、损毁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一)任何人参加拍卖会作为竞买人都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法定的证明文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二)其次,拍卖标的的出卖人与拍卖人都不能同时成为竞买人。
(三)对于特殊标的物的拍卖,其竞买人的资格,要由出卖人与拍卖人依照法律及有关政策确定。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拍卖成交缴纳的保证金可用于冲抵案款,未拍卖成交将根据相应流程返还保证金。
十二、拍卖尾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于2024年2月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鄯善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鄯善县支行,账户信息:6228403696055517865,行号:103883226629)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995-8367332
法院地址:鄯善县新城东路1208号
咨询电话: 柯主任 1813930787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司法拍卖网”上查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