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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2日

昌吉市人民法院关于黑色VIVO手机一部(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20:32:26 】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拍卖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月16日上午11时至2024年1月17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黑色VIVO手机一部

起拍价:80元;

保证金:10元;增价幅度:1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照片仅供参考,没有充电器、数据线、耳机、发票等。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物的品质、真伪和能否正常使用等不予保障。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到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拍卖标的,本院不负责邮寄。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人民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有现场看样意向的竞买人提前预约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昌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本次拍卖标的不支持多人联合竞买。

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拍卖网站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拍卖网站上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网拍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5.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竞得者(买受人)在2024年1月27日前一次性付清至法院账户(户名:昌吉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银行行号:104885001050;账号:6232638300103954076)。

6.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税费缴纳

1.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悔拍及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应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昌吉市人民法院联系。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任何佣金及服务费。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94-8282949

    法院地址:昌吉市红星西路市法院执行局

    拍辅机构咨询、预约看样电话:17799401105 冯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