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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2日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铸金财神摆件一件(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21:46:22 】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铸金财神摆件一件的公告(第一次)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

2024年2月1日10时至2024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二、拍卖标的现状

1.标的名称:铸金财神摆件一件

2.标的情况:铸金财神摆件一件,摆件总质量:3*2*162.5px,颜色:黄色,形状:摆件,贵金属标注:表面铸足金。

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存在法院查封,目前存放在法院内

特别提醒:

1标的物在法院内。有意者自行前往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司法网拍中如发现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法院将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拍卖价格及拍卖款项支付方式

1.起拍价:140

保证金:22

增价幅度:2元。

2.拍卖尾款支付账户:

户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32201997436050630022052894

3.拍卖款项支付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交纳余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润益巷润南大厦东三楼)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于领取确认书后十五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具体交付日期以法院通知为准。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看样联系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400-1822-580预约看样统一以电话通知为准)。对于公告写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竞价规则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特别提示:

(1)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2)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拍卖财产产权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停车费、罚款等均由买受人负担。因成交标的物的情况不一,具体税率可自行向税务机关询问。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开拍前至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标的物过户手续及税费、停车费等收取情况。(提示:该费用包含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章、罚款等,验车、保险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开拍前至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标的物过户手续及税、费等收取情况。(关于退税提示:如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自愿垫付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款,买受人应于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十日内向本院提供垫付税款凭证,逾期法律后果自负。

、关于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特别提醒

1.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 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确认书会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6.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7.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九、法律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十、执行法院名称及联系、监督方式

执行法院: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咨询联系电话:400-1822-580 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监督电话:0512-851828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