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林枫花园18-3-501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22日10时至2024年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林枫花园18-3-501号房产,建筑面积98.70平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建筑物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第5层。
特别提醒:
1.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否则须承担无法办理过户等不利法律后果。
2.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买受人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人民法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
3.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活动,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次拍卖房产是否限购由买受人自行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5.本次拍卖仅拍卖涉案房屋,不包含屋内物品。目前房屋有案内人居住。
6.拍卖成功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买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7.本次拍卖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具体金额需税务部门在成交后进行核算。以上税费均需买受人先行垫付。
8.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9. 该房屋物业费共计欠费1184.4元,欠费区间为2022年7月15日-2023年11月30日,后续欠费情况详情请咨询小区所在相关部门。
起拍价:1508608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司法拍卖不动产成交后,买受人在缴纳尾款期限前,应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买开始前双方一同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具体事宜本院已委托易迩鼎泽(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事宜。咨询请联系:13920571895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附件仅代表税务部门根据参考价值做出的税费初步核算,不代表最终税费主体、种类、额度等,请以最终实际产权变更中产生的税费为准,本公告中所描述的税费仅为本次拍卖过程中产权变更中产生的税费。
在税费申报及税费征缴过程中,如因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税费申报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等情形,买受人可能承担代理申报、垫付税费等风险。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一案一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3月1日16时前缴入法院一案一账户(户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青杨柳青支行,账号:20230711001393330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易迩鼎泽(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3920571895
监督电话:022-5897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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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3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