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范泽锋大自在紫砂壶 1 把徐达明唐羽壶紫砂壶 1 把徐达明横把轮珠壶紫砂壶 1 把共3把(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24日10时至2024年2月25日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范泽锋大自在紫砂壶 1 把徐达明唐羽壶紫砂壶 1 把徐达明横把轮珠壶紫砂壶 1 把共3把等标的物;
拍卖标的物 |
评估价 (元)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加价幅度 (元) |
范泽锋大自在紫砂壶 1 把徐达明唐羽壶紫砂壶 1 把徐达明横把轮珠壶紫砂壶 1 把共3把 |
143300 |
100310 |
20000 |
300 |
各自承担
1.本拍卖标的为范泽锋“大自在”紫砂 壶 1 把,经鉴定价值 8.33 万元。 徐达明“唐羽壶”紫砂壶 1 把,经鉴定价值 3 万元。徐达明“横把轮珠壶”紫 砂壶 1 把,经鉴定价值3万元,本次拍卖品有本院判决书确认;由无锡市价格监测认定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江苏省价格认定局关于省发展和改革委评审咨询专家库价格认定类专家名单、专家咨询意见记录表(真伪)、涉案紫砂壶照片等证据证实.2.本次拍卖品以现状为准,无发票,目前存在于本院内。请竞买人至现场查看标的情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按现状交付,法院不提供任何票据。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10内自行提取,本院不负责邮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负担,逾期未提取的自行承担损坏灭失风险。4.本次拍卖交款日为拍卖成交后10日内交纳,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无锡市梁溪支行,账号:9558831103000668561)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或联系人约定统一看样时间,联系方式: 南京市金法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张阳:13770929816。
三、拍卖裁定与拍卖通知邮寄送达情况: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 不确定
五、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详见须知)。
六、拍卖成交余款请在2024年3月5日前支付完毕:
1、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账号:9558831103000668561);
2、支付宝网付款: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拍卖标的物办理银行贷款:无。请竞买人关注“拍卖贷款”栏目。可办理银行贷款的,需保证银行贷款最迟发放到法院时间为2024年3月5日,请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操作程序及相应法律后果,详见拍卖须知)。
以下保险公司支持拍卖贷款保险,为银行迅速发放贷款提供保险专业服务,请竞买人自行咨询:
保险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地址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姜萍 |
18961850067 |
无锡市崇宁路8号 |
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 |
许涛 |
13961854366 |
无锡市中山路58号 |
提示: 以上提供网拍贷款的公司,竞买人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选择,具体贷款及投保事宜请自行向上述单位联系人咨询。网拍贷款、保证保险系由第三方独立提供、自担风险,法院不参与、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提供协商平台,仅提供信息。 竞买人需自行与提供网拍贷款、保证保险服务的单位商谈,自负风险,对贷款风险法院不承担担保和其他责任。 |
十、本标的物定价依据委托评估。
十一、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拍卖须知》有关拍卖(变卖)法律规则;竞买特别提醒、标的物概述请查看《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或从附件下载《评估报告》。
举报监督电话:0510-82226144(石法官);拍卖平台管理:0510-82226559(王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标的物相关咨询: 南京市金法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张阳:13770929816。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