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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1日

衡阳县人民法院关于衡阳县西渡镇城西路110号B栋1单元201室(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8 20:59:12 】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7月04日10时起60日内(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本次变卖标的物位于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城西路110号B栋1单元201室,房屋所有权人为彭某某、毛某某,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16)衡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543号,建筑面积为943.23平方米,整幢楼层为7层,标的物所在层2层,出租给”蒸阳爱尔眼科医院”使用,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周边环境优美,相关配套、生活服务设施较齐全,学校有西渡中学、衡阳县西渡镇中心小学、购物有佰惠生活超市、银行有农村商业银行。附近摩的通达,交通较便利。

评估价:3542800元。

变卖价:2550816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8000元。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优先购买权人需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 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06月18日起至2024年07月04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电话:18873422436小米)。

六、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买受人竞拍成功后,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若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有权不作出拍卖成交裁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按法律规定及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规定办理(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负有缴纳义务的缴纳人负担);产生的其他费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各类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6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参加变卖,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衡阳县人民法院指定账。

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请注明执行案号与事由:(2024)湘0421执恢21号,衡阳县西渡镇城西路110号A栋1单元201室变卖尾款。

(户名: 衡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西渡支行,账号:4305 0164 6536 0912 3456-21291)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34-693161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34-6559212 陈法官

18873422436  小 米

京东技术咨询:400-8622-9586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上查询。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