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沈丘县某某有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河南沈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15200股股金(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沈丘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沈丘县某某有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河南沈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15200股股金的公告
沈丘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29日10时至2025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沈丘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沈丘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沈丘县某某有限公司名下所持有所有的河南沈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金6415200股,每股2.9元,合计为18604080元。
起拍价:1860408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条件: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银发(1994)186号]、《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3号)。瑕疵说明:有意购买者请在拍卖前自行与河南沈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本标的过户所需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与本院无涉。
注: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3号),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自然人股东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三)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四)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入股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
二、法人股东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五)具有较长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六)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八)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九)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除外;
(十)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十一)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金总额的10%。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在沈丘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沈丘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7月13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8月2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丘县槐店镇支行,账号:62284020872477768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94-5281028
监督电话:0394-5281028
联系地址: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