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正大侨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的股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2月7日10时至2026年12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正大侨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7717927C)出资额11750万元的股权(占股权总额2.5%)。
评估价161965300元,一拍起拍价为129572240元,保证金为12000000元,增价幅度为600000元。
预估成交买方税80982.65元,卖方税11197307.65元
需要披露的事宜如下:
上述税费是依评估价(未降价)作出,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缴税依据,请竞买人通过税务机关自行了解。在标的物降价拍卖后,过户环节所需税费的收取标准以税收机关通知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
凡符合股权转让相关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故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向有关公司了解其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或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根据上述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竞买人网上报名成功,视为对拍卖财产全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不具备上述股东资格及出资条件而造成的风险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除公告披露内容外,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相关部门或通过其他方式调查了解公司的经营及其他相关情况。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当前经营情况,未做了解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当前经营情况的确认,拍卖成交后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涉及拍卖标的物所产生的税费及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具体项目及标准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物做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公司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当前经营及其他相关情况,在拍卖前向当地相关股权登记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详细咨询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及税务收取情况,并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产生的相应风险。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但应符合竞买人条件】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如拍卖成交后,且买受人符合股东资格和出资条件的规定,非因买受人原因一个月内未能成功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作不成交处理,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十、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网拍系统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号:1171201812000020180480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916377867(郭),0591-87073711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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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文链接: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xmdetail/131246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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