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通过审核的服务机构才能查看完整的商机信息
X
欢迎来到破茧网,专注企业或个人的重整服务,专业团队,让您省心省力!
2025年08月24日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善建路325号商业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9 20:49:13 】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特别提醒:本涉案财产由本院直接在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全程公开、透明、零佣金,意向竞买人若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妨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10日10时至2023年9月11日10时(延时除外)在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户名: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泸州市龙马潭区善建路44套商业用房。(详见标的物拍卖明细表)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蓝光长岛国际的商业用房中,除泸州市龙马潭区善建路191号拍卖成交后能办理产权,其余房产现均不能办理产权,且无法确定办理产权时间,请意向竞买人提前咨询执行法院。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竞买人应了解标的物当地限购政策,对自身是否符合本市不动产限购政策承担相应后果,一旦司法拍卖成交裁定文书下达,竞买人因不符合本市不动产限购政策不能过户,需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23)川05执223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5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购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机动车登记转入转出的相关规定等),竞买人应当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自己是否具备竞买资格,若因主体不适而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并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可联400-1998188(恒通辅拍),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 预约看样截止日期为开拍前三天。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四、竞价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若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依法应由标的物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应在收到本院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十日内(特殊情况经本院审查后除外)向本院书面提交支取垫付税费的申请,并附上有关代缴税费凭证原件,本院经审核属实后支付买受人;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购买房屋所涉及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7日前(节假日休息)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9月18日前缴纳,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泸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3072473678400023903),并在2023年9月2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830-3192601

法院咨询电话:0830-3107997(张法官)

标的物信息咨询电话:罗女士13982795922/温先生15883068262

拍卖流程咨询、预约看样、金融服务:15390024890、400-1998188(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