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关于霍城县7区幸福路(信和·江南名府小区)1栋1层109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
关于霍城县7区幸福路(信和·江南名府小区)1栋1层109号房产的拍卖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18日14时至2023年9月19日14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霍城县7区幸福路(信和·江南名府小区)1栋1层109号房产;建筑面积:233.27平方米;双方当事人合议价:1300000元(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
标的物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建筑朝向:东西朝向;装修情况:中等装修;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所在层1层,总层数12层;竣工时间:2015年;共有情况:单独所有;不动产权证号:新(2020)霍城县不动产权第0003824号,该房产已抵押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兵团支行,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查封。本次拍卖的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及分摊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公共配套设施,不包含室内二次装修、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标的物东临团结北路、西临朝阳北路、南临政和路、北临幸福路;周边有阳光·波尔多、天元·政和嘉苑、锦绣花园等住宅小区;区域内有水定镇中心卫生院、霍城县初级中学、霍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霍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周边道路畅通,交通便捷。
标的物目前已租赁,已按照烧烤店的需要装修完毕,并投入使用;但截至发布公告之日仍未收到租赁人提供的租赁合同,因此具体租赁日期、租金等详细内容不详。该房产欠缴费用不详,最终以实际交割时相关主管部门登记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特别提示:该房产目前处于经营使用状态,但法院未认定其租赁关系的合法有效性,具体情况请联系拍辅机构及法院!
起拍价:104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8月18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服务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河北路(兵团)支行,账号:622840297702772916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15886998889(许主任)、19990180036(李助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