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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70号枫桥荔苑1号楼5层503号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16:50:51 】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本院定于2023年10月19日10:00至2023年10月20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防城港市骏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70号枫桥荔苑1号楼3层301号房等31套房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房产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70号枫桥荔苑1号楼4层401号房、403号房、405号房、407号房、409号房;5层501号房、503号房、505号房、507号房、509号房。

二、竞价时间、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00至2023年10月20日10:00(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延时的除外)。

1.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70号枫桥荔苑1号楼4层401号房,建筑面积为54.06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147 206元,保证金为29 000元,加价幅度为1 000元;

2.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70号枫桥荔苑1号楼4层403号房,建筑面积为31.15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84 822元,保证金为16 000元,加价幅度为1 000元;

3.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70号枫桥荔苑1号楼4层405号房,建筑面积为34.33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93 481元,保证金为18 000元,加价幅度为1 000元;

4.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70号枫桥荔苑1号楼4层407号房,建筑面积为32.09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87 382元,保证金为17 000元,加价幅度为1 000元;

5.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70号枫桥荔苑1号楼4层409号房,建筑面积为60.25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164 061元,保证金为32 000元,加价幅度为1 000元;

6.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70号枫桥荔苑1号楼5层501号房,建筑面积为54.06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147 206元,保证金为29 000元,加价幅度为1 000元;

7.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70号枫桥荔苑1号楼5层503号房,建筑面积为31.15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84 822元,保证金为16 000元,加价幅度为1 000元;

8.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70号枫桥荔苑1号楼5层505号房,建筑面积为34.33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93 481元,保证金为18 000元,加价幅度为1 000元;

9.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70号枫桥荔苑1号楼5层507号房,建筑面积为32.09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87 382元,保证金为17 000元,加价幅度为1 000元;

10.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70号枫桥荔苑1号楼5层509号房,建筑面积为60.25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164 061元,保证金为32 000元,加价幅度为1 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须于2023年10月13日前双方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需于2023年10月13日前一并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具体事宜请联系网络拍卖(变卖)辅助机构广西恒度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70-6103081办公室、18378201657覃经理、17877985800白经理、0770-6103922李法官)。统一看样时间:开拍前一周提前预约,为保障看样工作顺利,请务必提前进行电话预约并准时到达现场看样。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重要提示:对于公告写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账号:621083690676),缴款时请注明购买人及房号等相关信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一、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须2023年10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与本院联系。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0-6103081办公室、18378201657覃经理、0770-6103922李法官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00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上查询。

 

                                     202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