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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9日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镇沅县恩乐村民委员会蛮寨山小组(北部出口路边)山鼎印象3幢4单元102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4 21:17:15 】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拍卖公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1025日10时至202310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镇沅县恩乐村民委员会蛮寨山小组(北部出口路边)山鼎印象3幢4单元102号房屋,房产证号:ZY2020082400454详情致电我院。

建筑面积:131.71m²。 房屋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起拍价527366.84元,保证金5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1024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前与本院联系。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买受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费用拖欠,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7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镇沅县支行,账号:62284033170538282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经过竞价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反悔不缴纳尾款的,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执行局咨询电话:0879-5815996法官)

举 报 监 督 电 话:0879-581109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镇沅县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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