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中段369号永恒大厦1幢1F101-1F138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
拍卖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中段369号永恒大厦1幢1F101-1F138室的拍卖公告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20日10时至2023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动产坐落为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中段369号永恒大厦1幢1F101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30,建筑面积:55.49㎡】、1F102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31,建筑面积:55.49㎡】、1F103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32,建筑面积:55.49㎡】、1F104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33,建筑面积:55.49㎡】、1F105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34,建筑面积:55.49㎡】、1F106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35,建筑面积:53.18㎡】、1F107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37,建筑面积:53.18㎡】、1F108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39,建筑面积:53.18㎡】、1F109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41,建筑面积:55.49㎡】、1F110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43,建筑面积:918.69㎡】、1F111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45,建筑面积:57.8㎡】、1F112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47,建筑面积:57.8㎡】、1F113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49,建筑面积:578.65㎡】、1F114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51,建筑面积:57.8㎡】、1F115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53,建筑面积:57.8㎡】、1F116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55,建筑面积:128.45㎡】、1F117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57,建筑面积:128.45㎡】、1F118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59,建筑面积:128.45㎡】、1F119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61,建筑面积:128.45㎡】、1F120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63,建筑面积:128.45㎡】、1F121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65,建筑面积:192.67㎡】、1F122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67,建筑面积:186.25㎡】、1F123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69,建筑面积:192.67㎡】、1F124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71,建筑面积:310.41㎡】、1F125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73,建筑面积:274.75㎡】、1F126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75,建筑面积:186.25㎡】、1F127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77,建筑面积:124.16㎡】、1F128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79,建筑面积:124.16㎡】、1F129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81,建筑面积:186.25㎡】、1F130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83,建筑面积:186.25㎡】、1F131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85,建筑面积:108.32㎡】、1F132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87,建筑面积:192.67㎡】、1F133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89,建筑面积:192.67㎡】、1F134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91,建筑面积:192.67㎡】、1F135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93,建筑面积:192.67㎡】、1F136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95,建筑面积:408.46㎡】、1F137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97,建筑面积:603.44㎡】、1F138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1293399,建筑面积:862.94㎡】;
评估价:16649169元;起拍价:12486876.75元;保证金:2497375元;增价幅度:62434元。
关于参加本次房产拍卖竞买资格的特别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的规定,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必须符合房产所在地关于购买房产的限购政策,对于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人(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准许参加竞买。所有参与本次竞买的人必须自行核查确认是否符合房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并在参加竞买报名的同时做出并向本院提交其具备购房资格和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拍卖结束后,竞买人应立即向本院提交符合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以供本院审查。凡未按本公告的要求在竞买报名时向本院提交其具备购房资格和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承诺的,以及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人参加竞买的,对竞卖结果本院不予确认,并由其自行承担经济和法律后果。
关于拍卖费用的重要提示:
拍卖涉案财物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不向有意竞买财产的人和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在拍卖过程中,本院不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办理面向当事人、有意竞买人、买受人、协助执行人(房产登记机关)以及税务机关的具体事务或各项工作,故本次拍卖所涉及的所有具体事务和各项工作不产生代办费、中介费、委托费等任何费用。拍卖成交后可能涉及的办理过户、缴纳税款等事务或工作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无需委托他人代办。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0月20日起至2023年11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由执行法官在2023年11月17日15:00集中组织意向竞买人统一看样(如因疫情原因延后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2、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人民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标的物后期续建的手续办理、费用承担等一切事宜均由买受人(承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买受人(承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及已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承受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执行法院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执行法院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为办理转让登记手续,不收取任何转让登记手续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2、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015800220375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29-876582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9-87658304(孔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