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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7日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工业用地剩余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15:34:52 】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拍卖公告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31日10时至2024年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呼伦贝尔市东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工业用地剩余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呼经国用(2015)第000013号,土地面积:49845.00平方米,产权转让。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本次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9772100.00元,加价幅度:48860.50元,保证金:1954420.00元。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为工业用地剩余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拍卖标的仅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已经由其他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处置,由另案申请执行人接收用于抵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变价处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同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归属不一致的,受让人继受原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3、该不动产可能存在物业费、取暖费、水费、电费等费用欠缴情况,竞买人需自行向相关单位了解欠缴情况及可能存在的垫付风险,拍卖法院不负责相关税费承担。

4、对于竞拍过程中恶意竞价并悔拍的,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或拘留等相关措施。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请认真阅读拍卖公告。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拍卖标的物为房产且房产所在地存在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于竞拍前向房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其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后参与竞拍,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当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其截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仍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产生的悔拍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呼和浩特市正信公证处协助本院一起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辅助事务。本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开始前一天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需要安排时间)。看样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2点。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该不动产可能存在物业费、取暖费、水费、电费等费用欠缴情况,竞买人需自行向相关单位了解欠缴情况及可能存在的垫付风险,拍卖法院不负责相关税费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呼伦支行营业室

开户行号:103196010615

收款账号:622840190715813846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

十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70-866930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呼和浩特市正信公证处

24小时咨询、看样电话:16647018118微信同号(法拍工作人员)

法院咨询电话:0470-8669301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等,自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拍卖通知已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