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法院关于机器设备一批(详见评估报告)(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 卖 公 告
界首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2月21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2月22日上午10时止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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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机器设备一批(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物信息: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295200元;起拍价:188928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辅拍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负责实施交付,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五日前向界首市人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向本院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界首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界首支行;账号:17525998108204003158),联行号:104373101015;备注:打款时请备注该案案号(2023)皖1282执2362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界首市人民法院(地址:界首市东城办事处天安路与东顺河路交叉口西北侧)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承办法官:陈法官0558-4061162
法院地址:界首市东城办事处天安路与东顺河路交叉口西北侧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天源辅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刘经理18726606070
界首市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