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 | 十堰中院探索危困企业预重整拯救机制
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的通报》,十堰法院 5 个项目成功入选,获得全省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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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十堰法院5个改革事项试点入选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示范区即日起,市中院微信公众平台将逐步刊登十堰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项目,展现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作风面貌和改革成果。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探索危困企业预重整拯救机制”
机制引领,为预重整工作提供制度保障。2020年12月,十堰中院出台《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指引(试行)》,2021年12月,十堰中院印发《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规范》,十堰法院预重整机制正式得以建立,在全省率先迈出探索构建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衔接制度的步伐,为办理破产企业重组提供了规范依据。在探索建立预重整机制期间,十堰中院成功审结五堰商场预重整转重整案,为全省首起预重整转重整案件、十堰市第一起上市公司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公司重整案件,均被省法院确定为预重整典型案例。
先行先试,创新探索破产领域诉源治理。2023年,十堰中院创新探索破产领域诉源治理,在全省率先探索出台《危困企业精准识别及保护机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动重整识别端口前移,通过综合考量债务人行业地位与前景、经营情况、资质价值、是否诚信经营等因素,精准识别出具有拯救价值的危困企业,创造性运用诉源治理、预重整、预重整转重整、庭外重组等方式,以司法介入、弱介入和不介入等为切入点拯救危困企业,将可适用预重整的企业重整申请导入“诉前调”程序进行庭外重组,打造“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市场不丢、税源不断”的困境企业司法救治模式,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诉前调确”,助力困境企业焕发新生。某置业公司在开发某房地产项目过程中,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而被申请财产保全并强制执行,房地产项目烂尾无法办理预售,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十堰中院初步审查后认为,案涉房地产项目具备一定重整价值,结合各方利益主体的重整意愿,引导债务人先行进行庭外重组。重组方案通过后,十堰中院以“诉前调确”方式裁定确认庭外重组方案有效,毋需转入庭内重整程序即赋予方案一定的强制执行力。投资人先行为该企业注入资金,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保障了债务人庭外重组的快速推进,降低了企业破产拯救的时间成本。该案成为湖北首例通过“诉前调+司法确认”方式促成危困企业庭外重组成功的典型案例,成功入选湖北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
下一步,十堰中院将不断完善破产预重整机制,充分发挥破产预重整和重整的救治功能,帮助更多的危困企业“涅槃重生”,进一步体现十堰法院的司法担当,为十堰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市中院民三庭 文/杨娇、陈晓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