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人民法院关于云浮市市区新平路12号首层商铺及夹层(变卖)的公告
罗定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22日10时至2024年4月22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罗定市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云浮市市区新平路12号首层商铺及夹层[产权证号: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4602号],标的物详情请自行下载附件查看,附件信息仅供参考。
特别提醒:
起拍价人民币1641200元,保证金人民币3282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8200元及其倍数。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尚未腾空,拍卖成交后腾空搬迁交付需要一定时间。
对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4006-229-586。
罗定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辅助小组咨询电话: 19107662706。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根据国家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在变卖成交当日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城市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本院提供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一同到罗定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联系电话:19107662706),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罗定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税费负担
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环节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印花税、契税由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至相关税收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并于税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到本院申请在本次拍卖款中办理退税费手续。不申请办理或逾期申请办理退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司法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接受抵债的申请执行人垫付,不计入抵债金额。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3天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京东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变卖成交后10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京东账户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罗定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罗定支行;账号:6228403507137925564,并备注本院执行案号23执858号,执行员余组长],并致电0766-3836335告知本院汇款情况。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约三十个工作日),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收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公开选定程序,自2024年1月5日起,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被执行人依法需向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辅助工作费用。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及方式如下:
以标的物拍卖、变卖成交价为基数,实行分段费率收取,即:
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每件50元;
超过1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照(成交金额-10000)*1%+50元计算;
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成交金额-1000000)*8‰+9950元计算。
单件标的费用不超过3万元,单宗案件不超过5万元。
网络司法拍卖流拍、流拍后变卖不成功的,不收取费用。上述费用依法由被执行人承担,将从拍卖、变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
十二、特别事项提醒:
1、执行所依据的文书为本院作出的(2022)粤5381民初1101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已依法向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送达网络拍卖事项通知。(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按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询价建议书)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不负责本标的物质量及安全性能和水电问题,也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4、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约三十个工作日)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除因网络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外,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一切税、费以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或拨打12366查询税费相关问题。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自行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罗定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罗定法院京东司拍辅助小组电话: 19107662706
网拍监督电话:0766-3812778(纪检监察室)
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
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华西路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