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关于新疆托克逊县龙泉煤矿采矿权及地上、地下相关设备建筑(变卖)的公告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关于新疆托克逊县龙泉煤矿采矿权及地上、地下相关设备建筑的公告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1月19日16时至2027年1月19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平台(https:// 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新疆托克逊县龙泉煤矿采矿权及地上、地下相关设备及建筑 ;龙泉煤矿现有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如下:9万吨/年;面积:3.1725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1025米至750米标高;证号:C6500002010121120106766。矿区范围内保有:(探明+控制+推断)资源量10777.00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2555.40万吨,控制资源量2706.40万吨+推断资源量5515.20万吨);设计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0.90。
特别提醒:该煤矿采矿权证现规模为9万吨/年,该煤矿于2021年取得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新疆克布尔碱矿区八号井田(龙泉煤矿)45万吨/年改建项目核准批复》(新发改批[2021]180号)。评估利用资源量(调整后)10225.48万吨。生产规模:45.00万吨/年,储量备用系数1.4,龙泉煤矿45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开采标高为+1050米至-100米,拍卖成交后按查封时采矿权现规模办理过户手续。
评估价:700039400元;起拍价:598533687元; 保证金:50000000元;增加幅度:500000元。
被评估单位概况:
龙泉煤矿始建于2002年,2025年进入改扩建工程建设,2007年竣工,并经验收移交生产。2013年,根据“国办发[2013]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及《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办法[2013]143号),矿井于2014年年底开始井下矿井机械化改造升级项目。
2015年4月,自治区狂没安全监察局以《关于托克逊县龙泉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的皮肤》(新煤安监发(2015)73号)文批复同意《龙泉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以《关于新疆托克逊县龙泉煤矿机械化改造设计的意见》(新煤行管法(2015)78号文),批复同意了矿井机械化改造设计。据此,龙泉煤矿于2015年5月,启动了矿井机械化改造工作,2017年6月,矿井机械化改造三类工程施工完毕,待验收。
2016年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及2016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00号)。按照文件要求,新疆托克逊县龙泉煤矿0.09Mt/a被列入2018年12月限期淘汰退出煤矿。
2018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办函(2018)25号>、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能源(2018)80号>文件同意龙泉煤矿从2018年限期淘汰退出煤矿名单中踢除。
2019年11月,自治区发改委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龙泉煤矿被列入具备条件升级改造一批煤矿。
2020年1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以国能综函煤炭(2020)28号文件出具《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有关意见的复函》提出了修改意见,要求对8处升级改造煤矿进行分类处置。
2020年4月16日,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召开会议,要求昌吉州****、巴州****、新疆托克逊县龙泉煤矿3家已经批复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按照矿区总体规划批复规模进行项目核准,启动项目核准程序。
2020年9月12日,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能综合煤炭[2020]28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20]23号)等文件要求,龙泉煤矿严格落实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采用集中交易方式,龙泉煤矿与珙县泰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泰源煤矿、威远沙湾大白炭煤业有限公司大白炭煤矿签订了《煤矿去产能指标买卖合同》,交易单价49元/吨,交易总价款:1940.4万元,完成产能置换,并取得了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新疆克布尔碱矿区八号矿井(新疆托克逊县龙泉煤矿)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复函》(新发改能源[2020]413号)。
2020年12月26日,委托新疆政法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完成了《克布尔碱矿区八号矿井改扩建煤矿项目(龙泉煤矿)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2021年12月31日,取得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新疆克布尔碱矿区八号井田(龙泉煤矿)45万吨/年改扩建项目核准批复》(新发改批[2021]180号)。
2020年4月,龙泉煤矿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能综函煤炭[2020]28号文件)批复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立即启动了矿井地址勘探补勘工作以及产能置换工作以及空白区探矿权申请等前置工作。直至2023年12月22日取得空白区探矿权证,2024年4月23日,新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进行《新疆托克逊县克布尔碱煤矿区八号井田勘探报告》评审,评审要求,龙泉煤矿补充火区勘查资料以及煤炭筛分大样实验报告,目前,龙泉煤矿地址勘探报告已再次完成上会评审,待批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财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现场:联系拍拍卖公司预约看样。看样时间和咨询时间:2026年11月18日起至2027年1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条件与拍卖方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方式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1、税费负担情况(请咨询标的所在财税部门),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2、本次拍卖涉及的房屋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井巷工程、机器设备以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3、基于拍卖标的物的特殊性,请竞买人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并了解是否具备买受资格,不具备买受资格条件的买受人以资格不符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为由悔拍或申请撤销拍卖,本院不予支持。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采矿权及其地上地下所有资产延续和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开户账号:999000000125477018
收款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汇通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881000682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瑕疵公示和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新疆新鑫荣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王先生 18999178438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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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 原文链接: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xmdetail/131114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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